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經營期限是永久的,沒有期限;
2.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的營業期限為壹年;
3.外資企業營業執照的營業期限壹般為20年,最長不超過30年;
4.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的營業期限壹般為十年。
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
(1)姓名;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註冊資本;
(5)公司類型;
(六)經營範圍;
(七)營業期限;
(八)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營業期限是指公司存續的有效時間,分為有限和無限兩種。有期限有兩種情況:壹種是自創期限,是指股東或發起人在章程中規定營業期限;二是法定期限,是指管理機關要求在章程中標明的期限;無限期是法律不強制公司標明期限的壹種態度。除了少數國家(如法國99年,比利時30年)之外,包括中國在內的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公司法都沒有規定營業期限,屬於公司自制行為。
在中國,經營的法定期限是沒有限制的。章程裏可以寫經營期限是二三十年,到期可以續,也就是沒有經營期限。為了避免續費營業期限的麻煩,壹般都寫成“長期”。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