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情權
投資者知情權是指法律賦予作為公司股東的投資者通過查閱、復制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與公司經營、管理和決策有關的資料,了解公司經營狀況,監督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經營活動的權利。知情權是壹項獨立的權利,獨立於其他權利而存在,是公司投資者實現其他權利的重要基礎。
2.投票權
表決權是指投資者基於股東身份成為公司股東後所享有的,對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表達自己意願的權利。
3.提案權
提案權是指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向股東大會提出議題或提案的權利,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股東有權將自己關心的、屬於股東大會議題的事項提交股東大會討論,比如董事的選任,二是股東可以就上述事項提交具體提案,比如某壹董事的選任。
4.詢問權
質詢權又稱股東提問權,是指投資者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就相關事項向董事、經理及其他經營者提問,被采訪人有義務就此問題進行說明。
5.優先購買權
優先認購權是指上市公司股東在發行新股時,按照實際持股比例優先於外部投資者認購的權利。
6.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
公司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指股東要求公司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財產的權利。
7.投資者的救濟權
投資者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依法獲得救濟。投資者的救濟權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異議股東請求回購股份的權利
(2)股東的上訴權。
(三)解散公司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