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消費限制令,我院於2020年5月28日對申請人江西藍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申請執行妳公司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壹案進行立案。因妳公司未在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限制妳公司及妳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債務履行直接責任人、實際控制人)劉金梅進行非生活、工作必需的高消費和消費行為。
此外,天眼查App顯示,2020年9月,Esther Yu為上海暖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股東,註銷原因為破產。在公司工商披露的股東中,於、於、劉金梅均為直接或間接股東。此外,2065438+2009年4月,上海暖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即老賴。
擴展數據:
Esther Yu工作室回應了兩次:
目前,Esther Yu工作室已回應,Esther Yu的家人是間接受害者:“經初步了解情況,浩宇實業有限公司相關事件涉及內外勾結欺詐。Esther Yu的家人受到牽連,是間接受害者。目前,案件正在走法律程序,正在根據當地公安機關和律師的建議進行處理。我們也在進壹步了解案件處理過程,會在案件可以公開後,向公眾和關註此事件的網友說明。”
65438+2月2日淩晨再次發來回復,有律師聲明和受理回執。工作室表示,這是兩家公司的經濟糾紛,還涉及合同欺詐。在之前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的過程中,其表示感受到了被騙的傷害和維權路上的艱難。“我們永遠不會也不允許自己做傷害別人、騙別人錢的事情。”“無論最終結果如何,我們都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接受法律。”
閩南語。com-Esther Yu工作室重新發布了當Esther Yu的母親被限制消費時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