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之前,也就是上海發行、合並、托管信用社事件之前,海南省作為經濟特區建立,經濟開始快速發展,房地產業也大規模擴張,伴隨而來的是眾多金融機構。
海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數量眾多。在這場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所有的信用社都采取了高利率來吸引存款。後來隨著房地產泡沫的破滅,很多信用社出現了大量的不良資產,向儲戶承諾的高額利息也加劇了這些信用社的經營困難。
1997 12 16、海南省5家實質破產的信用社被關閉,其債權債務關系由上海發展銀行管理。海南省剩余的29家信用社中,有28家合並出海發行。這28家信用社和5家被關閉的信用社最終導致了上海發展銀行的終結。
擴展數據經驗和教訓
1.值得回顧壹下上海的原刊。
上世紀90年代初,“海南泡沫”破滅後,其經濟掉出了本來面目。從當時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和地方銀行的競爭形勢來看,沒有必要設立上海發行。否則只能為以後的違規操作(高息高風險放貸)買伏筆。
2.應嚴格監管關聯交易。
主要原因是對股東發放關系貸款沒有控制好,使得浦發銀行成為股東的提款機。如果股東花時間變相投資,就會使銀行高風險經營的道德風險不可避免(拿別人的錢換自己的利益)。
股東應該把它當成壹個行業,而不是為了方便自己融資。否則銀行很容易成為股東的提款機,所以對股東貸款應該有嚴格的限制。
3.應該停止行政合並。
30多家因高風險而難以為繼的城市信用社的行政合並入海,成為最終失去信心和擠兌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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