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為了便於外部管理者(投資者、金融機構、政府、債權人)了解公司,防止內部交易和人為操縱利潤,也要求合並財務報表。合並財務報表也是公司經營規模和吸納市場資金能力的重要指標,所以很多急於上規模的企業拼命要求合並報表。
相信大家在看樓盤排行榜的時候,經常會看到“合同銷售金額”和“股權銷售金額”兩欄,這是合並表的體現。舉個栗子:
萬科通過與某公司和諧取得1、2、3、4、5地塊,其中前兩個地塊占股50%以上,後三個地塊占股不足50%。在萬科2019年的銷售業績中,只有前兩個地塊的總銷售金額可以並入財務報表,稱為合同銷售金額。五個地塊的總銷售金額,萬科按照實有股比計算的銷售金額稱為股權銷售金額。
先說合並表格的情況:
合並報表的核心要求總結為“控制”,即壹個企業決定另壹個企業的經營和能力,並從另壹個企業的經營中獲利的能力。
區分兩個概念: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絕對控股是指持股比例在67%以上,相對控股是指持股比例在50%及以上。要達到盤整的要求,只需要做到相對控股即可。
控股可分為股權控股和協議控股,即承擔“大部分風險”。
其中,a股上市公司因為沒有優先股,不允許同股不同權。實現方式有兩種:壹是持股50%以上;三是承擔50%以上的風險。
h股上市公司和港股,在經歷了阿裏赴美上市的慘痛教訓後,開始允許AB股,同股不同權制度通過兩種方式實現:壹是占股50%以上;第二,持有50%以上表決權的股份;三是承擔50%以上的風險。
解釋承擔超過50%的風險意味著什麽。
舉個栗子的例子吧。A公司有三家公司,法人股東A、B、C,分別持有45%、35%、20%的股份。股東C想合並怎麽辦?
常規操作是C買入A、B兩個股東的股份,持股超過565,438+0%,但這種操作需要的現金成本太大。實踐中,股東壹般簽訂協議,在規定的時間內以規定的價格回購A、B超過365,438+0%的股份,類似於“清股還債”的操作。回購前,C公司決定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此時也可以認為金融機構擁有相對控制權,滿足並表條件。
說了很多總結鞏固的條件: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2006)》,無論您是持股還是同意持股,下列情況均可合並:
1.有權決定公司的日常經營和重大決策,從而控制整個公司的運作;
2.擁有公司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3.在公司董事會或決策機構中擁有多數席位,從而控制公司的經營決策;
4.能夠任免公司大多數董事或決策機構成員,從而操縱公司的經營決策;
合並的前提是妳必須是公司的股東,哪怕是1%的股份。如果不是股東,就無法完成合並,比如純代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