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花稅。稅率為成交額的1‰,在賣出股票時征收,由證券公司代扣,交由證券交易所統壹繳納,全國統壹。從雙邊征收到從轉讓方單邊征收,投資者購買股票不再繳納印花稅。
2.股息稅。投資者賣出上市公司分紅派息的股票需要支付的費用。根據持股時間長短,賣出時收費標準不同:持股時間不足壹個月的,稅率為20%;持股時間在壹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稅率為10%;如果妳持有股票壹年或壹年以上,妳在出售股票時不需要繳納股息稅。
3.股票交易的其他費用包括:
(1)過戶費。中國結算發布通知,統壹下調至0.01。
(2)經紀傭金。傭金是投資者在證券公司平臺買賣股票時需要向證券公司支付的費用,是證券公司平臺經紀業務的主要收入來源。當交易的資金量足夠大時,交易的具體傭金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但證監會規定最低5元,最高不超過交易金額的3%。單筆交易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計算。
企業在買賣股票時,應就金融服務中金融商品的轉讓繳納增值稅。銷售金額是銷售價格減去采購價格後的余額。壹般納稅人適用6%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稅率。買賣雙方應當按照個人買賣股票並登記股權轉讓文件當日證券市場的實際交易價格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