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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上市和IPO有什麽區別?

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上市和IPO是兩種不同的上市方式。這次IPO是壹次首次公開發行。

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是特殊目的公司反向並購的壹種特殊上市方式。

IPO是指企業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出售其股份(首次公開發行是指股份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首次公開發行的方式)。通常情況下,上市公司的股票是根據相應證券交易所發布的招股說明書或註冊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券商或做市商出售的。壹般來說,壹旦完成首次公開上市,公司就可以申請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上市。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應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是壹種跨越IPO審批流程的金融工具,比殼上市/借殼上市成本更低,可以在短時間內在美國納斯達克主板上市。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是由共同基金和對沖基金募集的“空殼公司”,只有現金,沒有其他業務。發起人將這個“空殼公司”在納斯達克或紐交所上市,以投資單位的形式向市場投資者發行普通股和股票期權的組合,從而籌集資金。壹個投資單位通常包括65,438+0普通股和65,438+0-2股票期權。100%的募集資金將存入托管賬戶,投資於國債等固定收益類證券。這個“殼公司”上市後唯壹的任務就是找到壹家高成長性和發展前景的非上市公司,與之合並,使其獲得融資並上市。如果24個月內沒有完成合並,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將面臨清算,托管賬戶內的資金將全部返還給投資者,利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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