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ST亞星可以獲得654.38+0.42億元的補償。ST亞星公司已獲得6億元賠償。在濰坊國資委之前,ST亞星化工的股權和高管職位經常變動。經中國證監會核查,在陳華森任職期間,ST亞星化工直接向亞星集團劃轉122資金,累計金額1309萬元,亞星集團也直接向亞星化工劃轉105資金,累計金額1309萬元。導致ST亞星的中報和年報存在錯誤記載和重大遺漏。同期亞星化工向上海廊橋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簽發的累計654.38+0.504億銀行承兌匯票全部用於貼現,貼現資金全部用於亞星集團上市公司,無記錄。
上海廊橋是ST亞星化工集團的子公司,但上市公司並未被曝光,上海廊橋壹直作為公司客戶和供應商存在。ST亞星在上海廊橋的預付款分別為6543.8+43億元和6543.8+86億元。ST亞星化工向上海廊橋區銷售產品3.67億元和6543.8+0億元,陳華森離任後,山東海化原總經理曹錫波接任董事長,ST亞星繼續向上海廊橋采購產品。上半年預付款超過2700萬元。同年,ST亞星集團多次挪用亞星化工資金償還債務。雖然後來資金歸還了,但也掩蓋不了亞星化工沒有及時通知的事實。中國證監會核實上述情況後,對陳華森、曹錫波分別采取10、3年的市場禁入措施,並予以執行。
亞星化工公司的實際控制權開始如暴風驟雨般回落。轉讓三個月後,亞星化工擬以265,438+7200萬元收購李貴斌全資擁有的新湖陽光。它通過發行股票籌集的三家公司中的兩家也與交易目標有關。收購及配套募資完成後,李貴斌及其壹致行動人將持有上市公司58%以上的股份,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但該方案被中小股東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