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史詩、悲劇、喜劇、詩歌都被視為重要的體裁,而小說則是樸實無華的野草,直到18世紀仍被文學理論家冷眼看待。沒想到,小說後來居上,不僅因為它有著悠久的歷史淵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神話傳說,還因為它不受任何文學規律的制約,使它能夠隨著資產階級的繁榮而自由發展和繁榮,最終在19世紀的文壇上占據了最重要的地位。有趣的是,小說體裁內部似乎有壹個等級體系:以巴爾紮克為代表的現實主義小說,以雨果為代表的浪漫主義小說,以左拉為代表的自然主義小說,以及五六十年代的新小說等等。,而偵探小說則被視為小說中的“下巴麗人”。然而,歷史又壹次嘲弄了人們對體裁進行分類的欲望:在19世紀的著名小說已經成為經典,現代新小說已經衰落的時候,只有偵探小說永遠擁有最廣泛的受眾。作為通俗文學的壹個重要方面,它始終充滿活力,具有近乎永恒的魅力。
說到偵探小說,人們自然會想到著名的夏洛克·福爾摩斯。事實上,在西方世界,英語偵探文學確實有壹定的優勢,因為它歷史悠久,國際影響更廣。文學史上第壹部真正的偵探小說是美國作家埃德加·愛倫·坡(1809—1849)的《莫格街謀殺案》。英國作家亞瑟·柯南·道爾(1859—1930)也早在19世紀末就讓夏洛克·福爾摩斯成為了家喻戶曉的大偵探。英、美、德等國偵探文學作品數量眾多,令法國偵探文學相形見絀。根本原因是很少被翻譯成外文,所以在國外影響不大。事實上,法國偵探文學不僅同樣豐富,而且各具特色。1846年6月11日,愛倫坡在莫格街的謀殺案被壹位匿名人士改寫,以“法庭大事記中獨特的謀殺”為題發表在法國日報上。在不到壹年的時間裏,這個故事在其他報紙上發表了三個不同的版本。所以愛倫·坡的這部小說也可以說是法國第壹部偵探小說,但它的意義在於表明法國讀者的興趣發生了變化。18世紀後期法國大革命後,受到沖擊的貴族和資產階級追求精神刺激,於是大量的恐怖小說應運而生。這些小說情節離奇,想象力豐富,壹時風靡壹時。但人們不可能長期癡迷於血腥、暴力或謀殺,而更願意在理性範圍內看待犯罪這壹社會現象。這就是偵探小說興起的根本原因:讀者關心的不再是犯罪而是破案,他們感興趣的不再是罪犯而是偵探。法國偵探文學之父埃米爾·加波利奧(1835-1873)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誕生的。
愛倫坡的偵探小說被法國大作家查爾斯·波德萊爾(1821-1867)翻譯成法文,但在此之前,它們對加拿大和波利奧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波利歐早年默默無聞,1866年因在報紙上連載偵探小說《太陽》而成名。此後,他出版了壹系列偵探小說,如《巴黎的奴隸》(1868)、《勒科克先生》(1869)、《地獄的生活》(1870)和。它們比柯南·道爾創作福爾摩斯的時間要早得多,從壹開始就表現出與英國偵探文學的不同:坡和柯南·道爾在破案過程中集中體現了冷靜的推理邏輯,而波利歐則是19世紀所有文學形式的縮影,使他的小說成為壹幅社會生活的畫卷。造成這種差異的壹個重要原因是報紙的連載形式,這種形式於19世紀40年代在法國出現。當時報業發展迅速,以連載故事的趣味競相爭取讀者,如大仲馬的《三個火槍手》(1802-1870)、《老姐山伯爵》(1844-1845)。壹部小說要想連載,吸引讀者,就不能簡單地局限於案件本身,而必須刻畫讀者感興趣的社會生活,在藝術手法上不斷設置懸念和伏筆,所以評論家馬裏尤斯·托班指出:埃德加·愛倫·坡和加布裏埃爾都是偵探小說之父,但“前者架起了偵探小說體系的框架,後者賦予了它血肉、氣息和生命”。
波利歐有壹些繼任者,但法國偵探小說作為壹種體裁,直到20世紀的第壹個十年才建立起來。小說家莫裏斯·勒布朗(1864—1941)在偵探小說的發展中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正如夏洛克·福爾摩斯是英國偵探文學中的典型人物壹樣,勒布朗塑造的阿爾森·羅平是法國偵探文學中的不朽形象。勒布朗於1864年11月11日出生在法國諾曼底首府魯昂。他的父親是壹名船主,從事煤炭生意。勒布朗於1875年以優異的成績進入高乃依中學,先後獲得30多個獎項。更巧的是,福樓拜的弟弟就是給他們家治病的醫生。尤其是為了給福樓拜的雕像揭幕,著名作家如左拉、龔古爾、莫泊桑等都造訪了這座小鎮,引起了轟動。熱愛文學的勒布朗悄悄跟著他們上了回巴黎的火車,試圖給他們讀他們的手稿,但只是因為他們都需要休息失敗了。勒布朗的父親通情達理,送他去巴黎學法律,讓他有機會出入文人聚會的黑貓咖啡館,開始為報紙寫稿。事實上,在他成為偵探小說家之前,他已經出版了壹些小說,如《夫婦》(1890)、《壹個女人》(1895)和《死神的傑作》(1897)等。他在巴黎獲得了成功和聲譽,並得到了莫泊桑的肯定和支持。只是由於他在偵探小說方面的巨大成就,他的早期作品往往容易被人忽視。
1905年2月,著名出版商皮埃爾·拉菲特(Pierre lafitte)創辦雜誌《我知道壹切》(I Know Everything),請勒布朗寫壹部冒險小說。勒布朗寫了《逮捕阿爾森·魯邦》,講的是壹艘從勒阿弗爾駛往紐約的大型客船在海上遭遇風暴。當時船上正在接收電報,說小偷亞森羅平化名r在船上,此時通訊突然中斷,船上壹片混亂。所有名字以R開頭的乘客都有嫌疑。直到最後,亞森羅平才被認出來,送進了監獄。其實講故事的人是他,所以讀者沒想到他是亞森羅平。這個故事受到了讀者的歡迎,拉菲特要求勒布朗繼續寫作,但勒布朗拒絕了,因為當時偵探小說在法國不受重視。拉菲特毫不氣餒,壹再提出要求。勒布朗堅持半年不做。最後他說他已經把亞森羅平送進監獄了,不能再寫了。拉菲特回答:“沒關系,讓他逃吧!”1905年12月,勒布朗寫了第二個故事:阿瑟·魯邦在監獄裏;後來又寫了第三個故事:《亞森羅平越獄》;從那以後,我壹直在不斷地寫,所以我們可以說勒布朗是阿爾塞納·羅平的父親,拉菲特是阿爾塞納·羅平的教父。對了,皮埃爾·拉菲特(Pierre lafitte)是壹位有遠見的出版商,他創立了費米娜獎(Femina Prize),與貢古爾文學獎(Gongur Prize)齊名。
從1905年到1939年,勒布朗寫了22卷,包括16部小說,37部短篇小說和4部戲劇。壹個作家能有如此豐碩的成果,難能可貴。但人們可能不知道,在這漫長的幾十年裏,勒布朗忍受和克服了多少痛苦。他在1900年患了腸炎,但經過治療後,他的病情每況愈下,越來越虛弱。他是壹個極度敏感的人,經常在日落時流淚,所以對自己身體不好深感沮喪,容易疲勞。他壹天只能工作壹個多小時,客人來拜訪他的時候,他會滿頭大汗,雙手冰涼。所有關於亞森羅平偵探工作的小說都是他晚上失眠的時候構思出來的。最後的小說之壹是亞森·羅平的巨富,寫於1939年。當時,勒布朗由於腦充血而筋疲力盡,他在女兒瑪麗·路易絲的幫助下才得以完成手稿。兩年後,他死於肺充血。
勒布朗開始寫偵探小說的時候,他還沒有讀過柯南道爾的《夏洛克·福爾摩斯歷險記》,所以他只受到了坡和波利奧的影響,巴爾紮克的福托棱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在第壹批偵探小說征集出版的時候,他很自然地想到了用《俠盜羅平》,想讓這個人物超越當時已經家喻戶曉的夏洛克·福爾摩斯。勒布朗不僅在小說中把亞森·羅平寫成偵探之王,還讓他有機會與夏洛克·福爾摩斯壹較高下,獲得些微優勢,有時甚至會造成兩人之間的沖突。當然,戰鬥的結局總是友好和解。另外,從小說的藝術手法來看,勒布朗確實有不同於柯南道爾的特點。首先,他作品中的人物性格更加豐富。夏洛克·福爾摩斯是專門破案的偵探,完全正面,而亞森羅平則具有“俠義”和“盜竊”的雙重性。偷就要偷,想讓他的偷竊得到人們的原諒,就要突出他“俠義”的壹面:他的偷竊不是出於貪婪,他從不偷好人的東西,甚至還相當慷慨地幫助別人。不僅如此,他還保護孤兒寡婦,滿懷愛國之心,專門為社會消滅最十惡不赦的壞人,比如13年8月可愛嗜血的多洛雷斯·凱塞爾巴赫,還有克裏斯托·科克裏可怕的國會議員多布拉克。除此之外,他還愛開玩笑,充滿感情,看起來親切迷人。應該說他比專門認真破案的夏洛克·福爾摩斯更有魅力。
其次,夏洛克·福爾摩斯破案主要靠解謎來吸引讀者,而亞森·羅平則相反,他涉足的是真實事件,比如壹戰、殖民沖突、各種政治經濟醜聞等等。有時他甚至不自覺地卷入了壹個歷史事件,但他最終以非凡的技巧擺脫了它。阿爾塞納·羅平作為西班牙大貴族、俄羅斯王子和安全局局長的出現,不僅讓讀者感到驚訝,也讓故事更加有趣,拓寬了小說的社會背景。亞森羅平直接介入政治事件,成為法國、德國等國首腦的調停人,幾乎掌握了法國的命運。即使這個人物更加傳奇,也讓各種重大事件的過程更加可信,從而吸引讀者的關註和興趣。最後把近現代和過去的歷史和傳說巧妙地結合在壹起。柯南道爾往往只關註劇情的緊張和冒險,只孤立地描述案情,而勒布朗不僅關註真實事件,還往往涉及歷史和古代傳說。他沒有像大仲馬那樣靠自己的想象改寫歷史,而是試圖用現代的手段解決古老的問題。比如三十棺島,講的是壹塊被30個礁石圍起來的巖石,叫做“波西米亞國王石”。據說病人被放在石頭上就能治愈,但沒人知道為什麽。亞森羅平用這塊石頭找到了壹艘沈船,最終查出這塊石頭有放射性,從而解決了這個歷史問題。因為這種別出心裁的寫法,亞森羅平的調查不是為了破案而破案,而是將案件與歷史和現實有機結合。
在勒布朗之後,新的偵探小說家不斷出現,其中最著名的是喬治·西蒙農(1903-1989),他因塑造偵探梅格雷而聞名。西蒙農是壹位多產的法國作家,但他雖然長期居住在法國,但出生在比利時列日,在美國生活了十幾年,最後定居瑞士洛桑,所以應該算是比利時作家。除了他,其他法國偵探小說家和勒布朗比起來大多默默無聞,沒法比。偵探小說被人們鄙視的原因之壹是名著多,作家多,著名作家少;但也正因為如此,勒布朗的成就才更加值得稱道,他不愧為法國乃至世界偵探小說史上的壹座豐碑。現在(指寫這篇文章時的90年代末),中國法國文學界的壹批南方同仁能在齊新共同完成《亞森羅平全集》的翻譯,是壹件很有意義和值得慶賀的事情,所以很高興寫點感想,算是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