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長是公司或機構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是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領導董事會。日本和韓國的大型俱樂部(公司)稱為“會長”,名稱分別為“禁服會會長”和“理事長”,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根據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而設執行董事。所以不壹定要有董事會,但至少要從股東中選出壹名董事(公司負責人)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壹個由5-19名成員組成的董事會。董事長由董事會經全體董事過半數同意選舉產生。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和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屬於董事會的職責範圍。他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壹般不做個人決策。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表決權。
2.劉飛·顏溶及其教師和農民的家庭背景,加上工程師的創業背景,從未想過用低價和賄賂贏得市場,也從未想過參與資本市場。他堅持做光通信領域的匠人,做壹個普通的追光人,壹直以技術和服務贏得客戶,贏得市場,贏得尊重。飛宇的價值觀贏得了越來越多客戶的認可和信任,至今已覆蓋全球通信和安全領域。劉飛決心將飛宇打造成為壹家“受尊敬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