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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51%和67%有什麽區別?

公司持股51%和67%沒有太大區別。持股51%和67%是持股,但持股50%以上是相對持股,持股67%以上是絕對持股。持有565,438+0%股份不能實現對公司的絕對控制,重大事項表決仍需其他股東的意見,但持有67%股份可以實現絕對控制,公司的任何事項都可以壹句話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大會對壹般事項進行表決時采用簡單多數,股東持有半數以上股份方可表決通過。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另有規定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也就是說,股東大會要對特別重大的事項進行表決,如增資、減資、合並、分立、解散、修改章程等。,必須得到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股份,即67%的股東通過。綜上所述,持有565,438+0%的股份不能實現對公司的絕對控制,重大事項表決仍需其他股東的意見,但持有67%的股份可以實現絕對控制,公司的任何事項都可以壹言而定。

絕對控制既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也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相比較而言,股東大會要求出席會議的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但並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必須占三分之二以上。三分之二包含本金數,也就是說絕對控制線有67%不準確,三分之二也可以是66.7%、66.67%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壹十六條含義如下:1。高級管理人員是指上市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2.控股股東是指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雖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據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對股東大會和股東大會的決議有足夠表決權的股東。3.實際控制人是指雖然不是公司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控制公司行為的人。4.關聯關系是指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其他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關系。然而,國家控制的企業並不僅僅因為它們受國家控制而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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