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公司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征:
1.公司具有法人資格。法人具有獨立董事資格、法律行為能力和法律主體所要求的行為能力,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以自己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公司是社團組織,具有社團性質。根據法人內部組織基礎的不同,法人可分為公司法人和財團法人,公司屬於公司法人。
第三,公司以盈利為目的,是盈利的。公司的營利性是其區別於非營利性法人組織的重要特征。
根據股東對公司責任的不同,公司可分為以下五類:
壹種是無限公司。全體股東不分出資額,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種是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是合資。由無限責任公司股東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組成的公司。
第四種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全體股東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五是股份公司。由無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組成的公司。這是壹個基本的劃分。另外,根據公司國籍的不同,可以分為國內公司、國外公司、跨國公司;根據公司法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的地位不同,可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根據公司在管轄關系和管轄關系中的不同地位,可分為總公司和分公司;等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