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婚證。
證明對方是他的合法妻子,孩子是合法計劃內出生的。
2.準生證。
壹般懷孕3個月就會處理,因為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的概率小,相對穩定。
辦理準生證需要的材料有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醫院出具的懷孕證明等。
3.出生證明。
出生3個月內,可以去分娩醫院開具寶寶的出生證明。需要註意的是,這個時候壹定要想好寶寶的名字,因為這個證明壹旦開出,以後寶寶的名字就很難改了。
4.申請陪產假。
未婚子女生育證怎麽辦理?
如果是非婚生子,只要母親提供身份證,醫院就會為孩子開具出生證明。在登記非婚生子女時,子女的父母必須攜帶下列文件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1,家長的書面申請;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父母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準生證發下來快五年了。還能用嗎?
我不能。準生證的有效期為壹年。獲得準生證所需的信息:
1.結婚證,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婚紗照兩張。非婚生育或收養的,持有嬰兒出生證明或嬰兒收養證明;
2、夫妻雙方到各自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領取婚育證明,村委會或居委會蓋章。
3.持全部證件和懷孕的醫院診斷證明到女方計生部門辦理準生證。
4.嬰兒出生後,他將憑出生證明到醫院登記。醫院會給他開出生證明。寶寶取了名字後,就拿著證明去計生部門登記。計生部門給醫院開出生證明,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證明到公安局開戶口。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
晚婚晚育的公民可以獲得延長婚假和產假的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