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營業稅:房產價值的5%,由捐贈者支付。不包括對法定繼承人、受撫養人、贍養人和遺產的贈與。
3.契稅:房產價值的3%由受贈人繳納。除了夫妻改名。
4.印花稅:0.05%,由雙方支付。個人無償捐贈房產,需繳納全額契稅(現行稅率為4%)和印花稅。三種情況免征個人所得稅:房屋贈與直系親屬、贍養人或扶養人、房屋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如果受贈人在5年內再次轉讓房產,需要繳納營業稅。已征收5年以上的,可免征營業稅。受贈人轉讓財產時必須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正常交易中銷售房屋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額×20%。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所得-不動產原值-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